top of page
經驗案例分享


鄰居家的菸味飄到我家,可以告他嗎?
【案例】原本小花過著無菸生活,但自從隔壁小王搬來後,家中時常充滿濃郁的菸味,後來小花發現菸味的源頭竟是小王常在自家陽台抽菸,菸味隨風飄來,小花不堪其擾,屢勸小王,但小王認為在自家抽菸是自己的自由,故置之不理,於是小花一氣之下告上法院【註1】。 俗話說:「鄰居好,賽金寶」,有好鄰居比金銀財寶還重要.但當鄰居在自家生活卻影響到你時,你可以主張鄰居危害所有權、健康權及居住安寧,要求鄰居停止並請求賠償嗎? 首先說明,「健康權」和「居住安寧」都是法律上保障的權利。「健康權」依照大法官解釋,認為旨在保障人民生理及心理機能之完整性,不受任意侵害,而肯認是憲法第22條保障的基本權【註2】。接著,「居住安寧」也受到實務肯認是人格權保障的一環,如最高法院認為,於他人居住區域發出超越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之噪音,應屬不法侵害他人居住安寧之人格利益,如其情節重大,被害人非不得依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亦即居住安寧所保障的是人民居住空間、環境之安寧,當有超出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之噪音、氣味等時,被害人之居住安寧權受到侵害,可以訴訟求償【註3】
qwe50050
3月1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家事】遇到家暴,我該怎麼辦?
1、什麼是「家暴」? 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以下簡稱家暴法)第2條第1款,家暴是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 因此,我們可以知道家暴的兩個要件:行為人是「家庭成員」;以及其行為是「家暴法所欲防止之行為」。如配偶或前配偶、同居人或曾經同居之人、直系血親父母子女等人,都算是家暴法所指的「家庭成員」【註1】。例如配偶常常以暴力毆打,或即使未有肢體接觸,而是以言語辱罵【註2】,都會構成家暴行為。 另外,被害人如果年滿十六歲,遭受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施以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者,也可以準用家暴法的規定。也就是說,雖然是沒有住在一起的伴侶,也可以準用家暴法的規定,不會求助無門【註3】。 2、 遭到家暴怎麼辦?趕快留證據,聲請保護令! 如果受到家暴對待,請立即留存證據,包括驗傷、拍照(傷痕、被打碎的鏡 片等等),向法院或由警察機關協助聲請保護令。 依據家暴法第10條第1項,被害者可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如果被害人是未成年人、身心障礙者或因故難以委任代理人者,其法定代理人、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姻親,也可以為其向
qwe50050
3月1日讀畢需時 4 分鐘


輾過醉倒在馬路上的醉漢,會有過失致死的罪責嗎?
【案例】58歲林姓男子凌晨與朋友聚餐結束後,朋友將他送至三峽住處外,林男未進家門反而醉倒在離家門30米外的大街上睡覺,遭曾姓女子駕車輾斃【註1】。如新聞報導,曾姓女子好端端地開車行駛於道路上,未曾想馬路上竟躺著醉漢,不慎輾過,會有刑責嗎? 【法院判斷】 曾姓女子的案件,經過法院審理,一、二審皆判「過失致人於死罪」,二審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是如何認定的呢? 首先,法官認為當天 天候無雨、夜間有照明,且林男倒臥的車道處有路燈照射,路面無缺陷、無障礙物、視距尚可 。其次,林男倒臥後5分鐘、5分20秒 分別有一輛小貨車、小客車經過,皆往左繞開,並未壓到林男 ,再1分鐘後,曾女駕駛小客車經過卻輾斃林男。 從上述情狀判斷,當時路況是可以看見林男倒臥車道的,認定曾女有注意可能卻疏未注意,對於林男的死有「過失」 【註2】 。 難道林男自己醉倒在不該躺的車道上,對自己的死亡沒有責任嗎? 根據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果:「林男倒臥於車道,妨礙他車通行,為肇事主因,曾女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次因」。法院認為,林男對自己的
qwe50050
3月1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麥當勞員工過勞死?法院怎麼判?
【事實】 麥當勞員工李先生平日負責 冷凍庫進貨、補貨 等工作,110年5月29日李先生像往常一樣到店上班,卻於工作幾小時後昏倒,經理請其他員工將李先生 抬至計程車送醫 ,最後李先生於同年10月5日死亡。李先生的父母一狀告到法院,認為他們兒子從早上9點10分開始整理貨物,時長約40分鐘左右卻一共搬運了60次的大箱薯條(約980公斤)、14箱薯餅(約134公斤),共約1.1噸,冷熱溫差及短時間內大量體力勞動導致兒子死亡,是職業災害。又麥當勞經理未叫救護車而搭計程車送醫,延誤就醫,有過失。再者,認為麥當勞沒有做足夠的預防去避免員工有生命、身體的危害,故共請求賠償1,005萬9,139元【註1】。 【本案構成職業災害嗎?】 - 職業災害要件 : 1. 職務遂行性 :也就是勞工基於勞動契約 在雇主支配下的就勞過程中發生災害 ,就有職務遂行性。 2. 職務起因性 : 是指 災害與職務間有相當因果關係 。也就是勞工所擔任之職務和勞工的傷病之間有「一定因果關係」存在。 - 法院如何認定是否為職災? :首先,本件確實是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災害,具有職
qwe50050
3月1日讀畢需時 3 分鐘
bottom of page
